《一路朝阳》黎光3千万投资,才是对李慕嘉最大的讽刺
《一路朝阳》黎光3千万投资,才是对李慕嘉最大的讽刺
李慕嘉以为自己拿捏住了黎光。
口口声声说他们在爱情上是公平的,工作上公私分明,可真的事实呈现在眼前的时候,她才知道,黎光所谓的爱,是最大的讽刺,他们之间,不过是利用,利用再利用。
(资料图片)
李慕嘉打离婚官司
哼沓铝业的老板王东亮,在外面有了外遇,想要跟老婆离婚,关键还不想给老婆孩子多余的钱,于是就以公司负债为由,害怕连累老孩子为由,提出了离婚。
林晓月知道老公有外遇,但是她自从结婚就在家做家庭主妇,相夫教子,根本没有工作过,于是她就睁只眼闭只眼。
没想到老公却先沉不住气,提了出来。
林晓月很气愤,于是她找律师跟丈夫官司,本来是找吴剑秋,吴剑秋把这个案子给了李慕嘉,李慕嘉第一次做这种案子,非常的积极,生怕出了任何的错误。
得知李慕嘉帮助林晓月打官司,王东亮立马找黎光和吴剑秋求情,可这两个人看不惯他的行为,拒绝了他的要求,最后无奈,王东亮去找林晓月,百般羞辱。
林晓月受不了,答应拿到一百万,尽快分手。
李慕嘉不甘心,况且林晓月没有错,一个女人带着孩子,一百万怎么够呢?于是她提醒林晓月这是王东亮的计谋,不要上当,要沉住气,争取拿下五百万。
王东亮远看强势不行,就来一个怀柔政策。
说自己资金链断裂,公司面临困境,不想连累了林晓月,还承诺赔偿她200万,每个月给她3万,林晓月想着一日夫妻百日恩,丈夫也不容易,于是她就答应了离婚。
明明李慕嘉已经带着林晓月去看过公司了,跟她说了公司的情况,还一直强调让林晓月不要听王东亮的话,答应得好好的,转身就忘记了。
更搞笑的是,王东亮说不给他钱,不给她生活费,她就认为是李慕嘉的错,还跑去找李慕嘉的麻烦。
这种拎不清的女人,活该被欺负。
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,婚姻家庭的复杂性,不能用理性来分析,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,况且还有孩子在其中呢,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,所以妥协是必然的。
只是谁先妥协,谁的利益就获得少一些。
谁心狠,谁就能获得最后的胜利。
理性上来说,两个人和离了,就没有关系了,将来各自过各自的,就算有了孩子作为纽带,也没有关系,利益才是最重要的。
黎光投资哼沓铝业3000万
黎光一边瞧不起王东亮的作为,一边劝告他不要离婚,还一边鼓励李慕嘉发挥自己的能力帮助打赢离婚官司。
王东亮婚后出轨,小三怀了孕,瞒不住了,于是他才想要踹开原配,给小三和孩子一个正大光明的身份。
黎光想让王东亮离婚,害怕他们离婚造成不好的影响,导致股票下跌,影响收益,这是从利益出发的。
而鼓励李慕嘉打赢官司,这完全是作为一个男朋友的鼓励,是从感情上的支持。
至于瞒着李慕嘉,偷偷投资了3千万,这也是为了利益。
在黎光看来,利益是利益,感情是感情,两个人不能混为一谈。
常说,公私分明。
只是有一点,黎光偷偷地去投资,还让吴剑秋不要告诉李慕嘉,就做得非常地不好。
黎光和李慕嘉两个人,自从第一天遇上,双方就只有利用。
黎光利用李慕嘉演戏,先是跟收拾莫大海,接着让投资商改合约,最后是去上海忽悠投资商。
当然,李慕嘉对于黎光也不是单纯的恋爱,她是看上了黎光的身份,他的资源,还有他的钱。
这一切,在李慕嘉看来,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正式交往,没有承认彼此的身份。
如今他们已经确定爱了,甚至准备谈一段时间的恋爱后,就计划结婚的事。
既然都要结婚了,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,不管是感情还是利益,都应该摆在明面上。
可是这一次的三千万投资,最大地讽刺了李慕嘉。
让李慕嘉觉得黎光不尊重她,不给她面子,没有把她放在同等的位置上。
从利益上来说,黎光没有错,商人重利,他是商人,投资肯定要找赚钱的行业,而哼沓铝业通过他的考察,接下来确实能赚钱。
从感情上来讲,黎光跟王东亮就是合作者,跟李慕嘉是男女朋友,黎光应该选择和李慕嘉站在同一条线上。
从工作上来讲,李慕嘉打官司是工作,黎光投资也是工作,工作和生活是分开的,工作上不能感情用事。
李慕嘉以为自己可以影响黎光的选择,以为可以跟黎光站在同等位置,这3000万的投资,却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,让她明白,他们之间,她始终处于低处。
黎光做什么都只跟吴剑秋商量,瞒着李慕嘉。
没有确定关系的时候,是这样,确定了关系,还是这样。
这让李慕嘉无法接受。
公私分明
刚听说李慕嘉和黎光在一起的时候,吴剑秋就明确提醒李慕嘉,让她一定要公私分明,不要把感情和工作混为一谈。
那个时候李慕嘉信誓旦旦,认为自己一定可以守住底线。
没想到转身就打脸。
得知黎光骗了她去上海忽悠外国投资商,让她准备付之东流,她就放了黎光一次鸽子,就是想要掌控主动权,让黎光重视她。
黎光在感情上确实重视她了,每天出双入对,工作生活都侃侃而谈,两个人的甜蜜与日俱增。
就在这个时候,黎光却用事实告诉李慕嘉。
他们之间的平等,只能在口头说说,不能落在实处。
只要是大事,吴剑秋比李慕嘉重要。
只要是利益,李慕嘉就是陪练,或者被舍弃的那一方。
李慕嘉以为自己可以左右黎光的选择,结果这耳光打得太响,让她有些不知所措。
李慕嘉早就忘记了自己说过的话,要公私分明。
她打离婚官司,这是她的工作。
黎光不喜欢王东亮的人品,这是私情。
而哼沓铝业的产业可以获利,这是利益,作为投资人,这是黎光的工作。
再说这份投资,早就在王东亮提出离婚之前,都已经说好了,怎么能够出尔反尔呢?
李慕嘉公私不分,认不清自己的身份,直到这3000万的投资一出,才让她明白,她和黎光之间,有一条鸿沟永远都过不去。
他们之间从利用开始,注定了从利用结束。
这段恋情,注定不够纯粹。
如果李慕嘉,到一直都认不清自己的身份,摆不正自己的态度,那么后面还有很多罪等着她。